我國自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106至115年)推動以來,已逐步建構起以社區為基礎之整合式照顧體系。隨著高齡及失能人口持續攀升、照顧需求日趨多元,衛生福利部據以規劃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3.0,預計於 115 年【以現行公告為準】接續上路。長照 3.0 延續 2.0「以社區為基礎、以人為中心、連續照顧」之原則,並以八大目標為推動主軸,期能達成健康老化、在宅安老、安寧善終之願景;其變革重點,涵蓋醫療與長照之深度整合、智慧科技輔具之導入、服務對象之擴大,以及給付項目之分階段調整。對長照服務提供單位而言,上述變革不僅是政策層面之更新,更牽動機構服務量能、人力配置與輔具管理之規劃方向。
提醒:本文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整理,各項給付額度、實施日期與適用對象仍可能調整,實際應以衛福部長照專區及最新公告為準(金額與日期處已標註)。
一、長照 3.0 之政策定位
長照 3.0 係接續長照 2.0 之階段性政策。若謂 2.0 之核心任務在於擴大服務供給、使民眾「找得到、看得到、用得到」服務,則 3.0 進一步將重心置於照顧之連續性、科技化與服務對象之擴展。衛生福利部並強調,長照 3.0 不僅是政策之提升,更是跨領域、跨部會、公私協力之社會工程;政府將透過制度創新、科技導入與社區連結,使民眾得於熟悉之環境安心、尊嚴地安老。就民間長照單位而言,此一定位意味著新階段中所被賦予之角色與量能期待,將較 2.0 時期更高。
二、長照 3.0 之八大政策目標
長照 3.0 在 2.0 以社區為基礎、以人為中心、連續照顧之原則下,訂有八大目標為推動主軸,分別為健康促進、醫療照顧整合、積極復能、提升機構量能、強化家庭支持、導入智慧照顧、落實安寧善終,以及人力專業發展。各目標之政策內容,詳如下表。
| 目標 | 政策內容 |
|---|---|
| 健康促進 | 廣布基層社區據點及各類長照服務資源,以多元管道支持社區發展,將預防保健、活力老化、延緩失能與失智納入服務,並擴大不分年齡之失智症者服務。 |
| 醫療照顧整合 | 強化醫療與長照之無縫接軌,於出院前即完成返家照顧計畫並積極復能;建構在宅責任醫療網絡,銜接健保急性後期照顧(PAC);並透過「大家醫計畫」整合在宅醫療、遠距醫療與安寧緩和醫療,提升醫療與長照體系之協作與連續性。 |
| 積極復能 | 服務對象擴大至不分年齡、符合 PAC 收案之失能者;民眾出院前,由個案管理人員與 PAC 團隊共同擬定返家後之長照服務;並提升日間照顧中心之復能功能。 |
| 提升機構量能 | 強化中重度照顧,充實夜間照顧及夜間緊急服務量能,深化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之角色;增加夜間照顧及臨時住宿床位數;並結合社會住宅或公私資源,縮小區域間之資源差距。 |
| 強化家庭支持 | 病人住院期間,由受訓之護佐人員與護理師共同照護,住院看護費用由政府與民眾共同分擔;服務對象並擴大至不分年齡之 PAC 失能者與年輕型失智者,使更多家屬獲得喘息空間。 |
| 導入智慧照顧 | 規劃居家智慧科技輔具租賃制度,依失能程度之變化即時調整適切輔具,並於日間照顧中心(含小規模多機能)及住宿機構導入智慧科技輔具。 |
| 落實安寧善終 | 尊重病人醫療自主,鼓勵民眾提早規劃末期醫療照護,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特定疾病且一定年齡以上者,由政府支付一生一次免費 ACP。 |
| 人力專業發展 | 優化照服員勞動條件、擴大外籍中階技術人力進用、鼓勵志工參與及婦女再就業等,逐步擴充長照所需人力,並推動照顧分級派工,以補足人力缺口。 |
三、分階段實施之給付調整
依據 114 年 6 月 19 日公告修正之「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相關給付調整採分階段方式實施。
自 114 年 9 月 1 日起,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被照顧者家庭,得於原核定額度內使用日間照顧、家庭托顧等一對多之社區式照顧服務,以利長照個案透過社會參與減緩失能或失智狀況;擴大社區式交通接送(BD03)之適用範圍,並提高給付額度,一般區由每趟 100 元提高至 115 元,原鄉、離島由每趟 120 元提高至 140 元【以現行公告為準】;針對營養照護(CB01),檢討執行成效後調整服務次數與給付額度,由四次一組合、4,000 元,調整為三次一組合、4,500 元【以現行公告為準】;並調整居家喘息(GA09)之照顧組合內容說明,俾使服務定義更為明確而貼近實務需求。
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擴大給付對象,將年輕型失智者,以及銜接健保署急性後期整合照護(PAC)之收案對象一併納入,並放寬未滿五十歲失智症且失能者之申請資格。按 30 至 64 歲族群之失智症盛行率約為千分之 1.19,其中部分合併失能之個案確有接受長照服務之必要,爰擴大其適用範圍,俾提供更為全面之照顧支持。
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新增「智慧科技輔具」租賃項目,涵蓋移位、移動、沐浴排泄、居家照顧床及安全看視等五大面向,給付額度為每三年 6 萬元【以現行公告為準】。民眾未來得依其照顧需求及身體狀況之變化,隨時更換適切之租賃輔具,藉以鼓勵運用科技提升照顧品質,並作為長照 3.0 科技照顧之基礎。
四、新制對長照機構經營之意涵
上述各項變革,雖多以民眾權益為主軸,然就機構經營之角度觀之,每一項調整背後皆隱含服務量能與營運模式須隨之調整之訊號。在提升機構量能方面,夜間照顧、夜間緊急服務及臨時住宿床位既經列為強化重點,住宿式機構與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單位即有必要重新檢視其人力班表與收費結構。在醫療銜接方面,能與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及在宅責任醫療網絡順利接軌之機構,於承接轉介個案上將更具優勢。在智慧科技輔具方面,輔具由購買逐步轉向租賃並導入機構場域,對機構而言既屬新興之服務與收入切入點,亦涉及採購與管理制度之建置。至於人力結構方面,照顧分級派工與外籍中階技術人力之進用,亦將牽動機構之人力配置與成本結構。準此,機構若能及早將其組織、人力與財務模式對齊長照 3.0 之政策方向,當更能於新制上路時掌握先機。
五、結語與建議
長照 3.0 之推動,對機構而言既是挑戰,亦是重新檢視自身定位與服務設計之契機。經營或籌備中之長照機構,宜把握新制上路前之時間,盤點現有服務與政策方向間之落差,包括夜間照顧量能是否充足、能否銜接急性後期照護、是否布局智慧科技輔具,以及人力結構應如何調整等。本所於長照創業輔導與營運顧問服務中,協助機構將政策新制轉譯為具體之服務設計、人力與財務規劃;如有需要,歡迎透過官方 LINE 預約初步診斷,共同盤點機構於長照 3.0 新制下最應優先補強之環節。
延伸閱讀:
〈長照 2.0「四大給付包」完整解析:照顧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喘息服務〉、〈長照涵蓋率逼近 90% 之紅海市場,新進業者如何尋找獲利破口〉。
免責聲明:本文為一般政策資訊整理,非針對個案之法律或申請意見,亦不代表主管機關之官方立場。長照 3.0 各項制度、給付額度與實施日期,請以衛生福利部最新公告為準;機構之具體因應,建議諮詢專業人士。